
发布时间:
2025-03-05 10:11
信息来源:
通辽民委
分享到:
为压实各委员单位工作职责,更好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凝心聚力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根据《通辽市民委委员制工作规则(试行)》,市民委会同各委员单位研究,制定双月会商工作机制。
双月会商机制由市民委牵头实施,每双月中旬召开一次会商会议,依据民族工作阶段性任务,向各委员单位广泛征集会商议题,会商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谋划和推动相关部门承担的民族工作任务。通过会商,实现重要信息共同享有、重点工作共同研究、重大问题共同分析、重特事件共同处置,切实形成推进合力。
下一步,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市民委将会同委员单位着力解决民族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与困难挑战,确保民族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及时总结并宣传会商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民族工作的浓厚氛围,凝聚起推动我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