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5-06 17:51
信息来源:
通辽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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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通辽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教育局、民委、司法局、农牧局联合印发《2026年全市“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方案》,对2026年全市“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各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026年全市“民族政策宣传月”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1日,“民族法治宣传周”时间为5月25日至5月31日。本次宣传月以“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继续建设好模范自治区”为主题,旨在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全面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通辽新篇章凝聚力量。
方案明确,宣传重点突出三方面内容: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二是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面阐释其立法意义、指导思想、重要原则,以及关于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和相关规定;三是结合实际宣传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乡村振兴等与民族工作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
方案提出,将采取“专项领域工作+主场重点活动”的模式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专项领域方面,将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军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文旅场所、进网络、进各领域,动员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格局。主场活动方面,将面向各类群体分众化举办主题集中宣传、知识竞赛、有奖竞答、法规宣讲等系列活动,同时将利用公共广告位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制作动画短视频、宣传海报等,多形式、立体化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浓厚氛围。
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需加强统筹协调、密切协作配合,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特别要注重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贯彻实施,积极创新方法载体、灵活运用生动案例,以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切实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各地区新闻媒体及新媒体平台要做好活动宣传报道,扩大社会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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