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2-01 15:15
信息来源:
通辽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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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第一批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
发展任务)分配意见的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内农牧帮扶发〔2025〕196号)和自治区财政厅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内财农〔2022〕379号)要求,根据自治区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内民委发〔2025〕65号),下达通辽市2026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4204万元。现将分配意见公告如下:
科尔沁区720万元、科左中旗785万元、科左后旗610万元、开鲁县248万元、库伦旗439万元、奈曼旗899万元、扎鲁特旗381万元、霍林郭勒市122万元。
公告单位:通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告期限:即日起公告10天(2025年12月2日至12月11日)
监督电话:12317、0475-5775605
电子邮箱:tlsmwjjfzk@163.com
通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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