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22-05-09 15:36
信息来源:
通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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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推动全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5月6日,由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和市民委联合举办的全市2022年“民族政策宣传月”暨“民族法治宣传周”启动仪式举行。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玲主持。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赵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包兰芳,市政府副市长孙乐,市政协副主席包海梅出席。赵航作讲话。孙乐部署具体工作。
活动指出,做好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迫切需要,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民族工作会议,通辽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新时代全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扎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形成全市各族人民共同呵护新时代“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的生动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活动要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有形有感有效”“要做深做细做实”重要要求,加强活动组织实施,推动宣传教育全方位全覆盖常态化全员化开展。要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贯通起来,抓好宣传宣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要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活动方式,总结经验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本次活动以“深入宣传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采用“主场活动 专项领域活动”方式进行,自5月1日持续至5月31日。
转载来源:通辽日报